第26章 我欲与君相知,长命无绝衰-《都市之散财成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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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纵横甚至还能辨认出,当年刻在凉亭上的文字。

    「陈纵横大笨蛋。」

    字体绢细秀美,在当时显然是下了一番苦功夫。

    陈纵横伸手,抚摸上这行倾斜的文字。

    相比从前,触感平滑了许多。

    但,留在心里的痕迹,却愈发深刻了。

    十二年前,一个如春日阳光般明媚的少女,闯入少年的心间,一住就是十二年。

    十一年前,愚人节晴朗的午后,少年与少女逃过沉闷的数学课,跑到熙和公园玩了一整个下午。

    少女用小刀,刻下「陈纵横是大笨蛋」的痕迹,只是因为,某个笨蛋把她拐出来时,忘记了带钱,害得她渴了一整个下午。

    十年前,少年与少女高中毕业,两人并未考入同一所同一所大学,但少年在新生入学时,却惊喜的发现,守候在宿舍门口的,神情得意的少女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陈纵横嘴角微微上扬,脸上流露是一抹温暖的笑容,恍惚中竟看到了,那个在夏日暖阳下,穿着浅黄色连衣裙,低眉浅笑的清纯身影。

    陈纵横的手指,抚摸着已经落了漆的栏杆,缓缓踱步到亭子的另一边。

    忽然,又一处熟悉的刻字,映入眼帘。

    「我欲与君相知,长命无绝衰。」

    这处字迹十分清楚,依旧绢细清秀,只是没有了稚嫩,字里行间透露着笃定。

    六年前,少年与少女大学毕业,重新回到长河,回到熙和公园,少女在皎洁的月色下,刻下这样一行文字,像是誓词,更像是承诺。

    在刻下这行字的三个月后,少年与少女订了婚,在明珠举办了订婚宴。

    这本是一个喜庆的日子,然而少女的家人,一个都未到场,而少年也被卑鄙小人陷害,被捕入狱,自此少年与少女,再没有联系……

    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,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

    “刘诗雨,曾经的誓言,我未曾忘却,可是你现如今,究竟身在何处呢?”

    陈纵横喃喃自语着,眼中似有星芒闪烁。

    “纵横哥哥。”

    忽然,身旁响起一道,清澈柔软的声音。

    像是怕惊扰到他,声音压得极低。

    “潇怡,时间不早了,我们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陈纵横转身,露出一抹和煦的笑容。

    然而眸中的点点星芒,并未逃过少女敏锐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纵横哥哥,你是不是想起诗雨姐姐了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只是风太凉,眼睛有些受不了。”

    陈纵横揉揉眼睛,矢口否认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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