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章 赋税的潜规则-《乱世扬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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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钱有余作为夏天南的文书,还是第一次参加正式的会议。此刻他正在按照夏天南的要求,以文字的形式把众人的言记录下来存档,按夏天南的说法,这叫“会议记录”。

    听到夏天南问,钱有余放下手中的毛笔,回答道:“临高每年夏税、秋粮一共正粮八千石、辽饷八千两。”

    “算上损耗、浮收等等呢?”

    钱有余一怔,将军居然连这些也知道?

    “只算损耗,粮食征收、起运各环节耗费不少,起码要一万石糙米、九千两银子才够。如果加上浮收……”钱有余迟疑了片刻,“最少也要一万五千石粮食,一万两银子。”

    他解释道:“粮差”、“包户”的剥削耗费,以及县衙大小官吏的出息好处,都要从征粮中获得,这叫“耗粮堆尖”,也就是所谓的“浮收”。

    “耗粮堆尖”不算“乱收费”,是大明税赋系统中有明文规定的,某些地方,每石附加耗米和尖米7斗6升之多,过正额的一半以上。这笔额外收入是地方官吏最大最可观的一笔“灰色收入”,比起贪赃枉法之类捞的黑钱,要安全多了,算是大明赋税制度心照不宣的潜规则。

    “这么多?”夏天南还不觉得意外,但是孙元化着实大吃一惊。他久居高位,对基层的潜规则不甚了解,还以为大明从根子上说是好的,只要圣天子在位,众正盈朝,中兴指日可待。没想到小小一个琼州府临高县,就已经如此黑暗,想来其他地方好不到哪去。

    “如此盘剥百姓中饱私囊,你们对得起圣上、对得起读过的圣贤书吗?”孙元化颇为激动,对钱有余呵斥道。

    钱有余脑袋缩了一缩,心里有点委屈,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师爷,又不是七品知县,要挨骂也轮不到自己啊。

    夏天南劝解道:“孙先生不必激动,这也是地方官的生存之道。要知道,一个七品知县,以及县衙里大大小小的吏员,如果没有这些收入,恐怕都要喝西北风了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,县尊月奉不过七石五斗,还要请钱粮、刑名师爷,在册胥吏、衙役每年工食银三两六钱,不在册的白身只当差不拿钱,不想些办法,让我们怎么活?”钱有余为自己辩解。

    孙元化一滞,他只知道小吏、衙役“奉公”是理所当然,却没有想过靠这些象征性的俸禄、工食银如何保证生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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