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神界一旦将你逐出神籍,你便是堕神了。永远,不能走在阳光下。成为天道的弃儿,成为神界的背叛者。”走哪被打到哪。 甚至欢欢比他当年面临的更可怖。 他当年虽然在神界建立秩序和规则,但也只是在神界有威严。 那时他离开神界走,还未发展太多信徒,知晓他的不过是一部分罢了。 但秦欢不同,她已经享誉各界。 她会被万千黎民刻上烙印,那会成为她的耻辱,走到这天下任何地方,都没有她的容身之处。 他有时候甚至会想,自己是不是害了她。 “阳光呢,我已经沐浴过很多年啦。天道喜不喜欢我,那是他的事儿。我也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,我不属于神界。” “但我属于你呀。” 顾韶光听得此话,眼前又浮现起大司命淡漠的面容:你可知自己是在害她?你所走过的那条路有多艰难,你要高高在上受世人敬仰的她,被你拖下神坛,过那种人人喊打的日子么? (本章完) 第(3/3)页